导读:夫妻共同财产公证,要去到所在地区的公证部门办理。具体而言,夫妻双方需亲自到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公证处申请,并提交结婚证、财产证明等材料。不能亲自前往的,可委托代理。
夫妻共同财产去哪里公证
夫妻共同财产公证应当去所在地区的公证部门办理。
1.具体而言,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2.他们还需要提供与申请事项有关的材料,如结婚证、财产证明等。如果夫妻双方不能亲自前往公证处,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但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主要取决于夫妻双方的约定以及协商情况。
1.如果夫妻双方已经书面约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情况,那么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来处理共同财产。
2.在大多数情况下,夫妻双方并没有这样的书面约定,此时就需要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协商分割:
(1)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则,确保双方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在分割财产时,应当特别注意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不会因为分割财产而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过错行为(如出轨、家暴等),那么在分割财产时应当适当照顾无过错一方的权益。
(4)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在分割财产时,还应当考虑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方便性,确保分割后的财产能够充分发挥其效用。
夫妻共同财产怎样认定
武汉离婚律师提醒,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主要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根据该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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