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受父母胁迫而结婚,提取证据的方法是准备身份证、结婚证等身份证据;注意时间证据,即胁迫行为终止或恢复自由后一年内提出撤销请求;关键是收集胁迫证据,如聊天记录、录音录像或证人证言,以证明婚姻非自愿。
受父母胁迫婚姻怎么提取证据
受父母胁迫而建立的婚姻关系,受害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提取证据,以证明婚姻的非自愿性:
1.需要准备身份证据,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以及结婚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婚姻关系成立的证据。这些证据是证明当事人身份和婚姻关系的基础。
2.时间证据同样重要。受胁迫的一方需要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如果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则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能够证明当事人是在受到父母或其他人的胁迫下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证据。例如,可以收集父母威胁、恐吓的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或者寻找能够证明自己在婚姻中受到不公正对待的证人证言。
哪些情形属于胁迫结婚
武汉离婚律师提醒,胁迫结婚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反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1.行为人以另一方当事人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反真实意愿结婚。
2.行为人以另一方当事人的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反真实意愿结婚。
需要注意的是,胁迫结婚必须是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反真实的意愿,也就是在不自愿的情形下结婚的。这是判断胁迫结婚的重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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