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离婚房屋拆迁怎么算
夫妻离婚房屋拆迁,拆迁房的分割原则是基于被拆迁房屋的财产归属: 1.如果被拆迁房屋属于夫妻中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拆迁所得的房屋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若该房屋是一方婚前全款购买并登记在个人名下,拆迁后所得的房屋仍归该方所有。 2.如果被拆迁房屋是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房款并在婚后取得房产证,那么拆迁房屋即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平均分割。 3.即使被拆迁房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但如果是其婚前租赁的房屋,婚后被拆迁,该房屋也应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平均分割。
二、离婚拆迁房屋赔偿标准是什么
离婚时,拆迁房屋的赔偿标准主要取决于房屋的所有权归属。 1.若拆迁房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根据拆迁政策,拆迁补偿款将给予房屋的所有权人,即房屋的主人(非居住人)。在此情况下,拆迁补偿款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2.若拆迁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夫妻双方共同拥有房子的产权,那么房屋拆迁补偿款则是对夫妻的共同补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在离婚时,拆迁补偿款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配。当然,在分配时需参照照顾无过错方、女方以及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
三、离婚财产未分割如何处理
04law提醒你,离婚时,若财产未分割,处理方式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从法律角度来看,夫妻离婚时并不一定非要进行财产分割。如果双方均不主张分割,法院不会主动要求分割。但为了避免日后产生更多纠葛,建议在离婚时将共同财产分割清楚。 2.如果离婚后,发现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受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在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上,如果双方协议不成,人民法院将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遵循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4.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也应依法予以保护,对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不分。 5.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上述行为的,同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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